20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

日記

如果日記以鬆一點的尺度計算定義,其實我從國小六年級就開始記錄我的生活。

小學生不是最討厭寫日記作文週記讀書心得這類東西的嗎?我也是。也不知為何有一天下課在學校左側的書局等媽媽來接我時,突然期待擁有一本日記本,像我這種對許多事情都只有三分鐘熱度的孩子,其實我也沒做作到在內心期許自己能好好的養成寫日記的習慣。

當天買下了人生中第一本屬於自己的日記本,12歲,一本附帶個銀色小鎖,每一頁都香噴噴的淡紫色日記本。

裡面記載了現在看起來相當匪夷所思也很爆笑的幼稚內容。以時間為分隔的流水帳日記,幾點起床幾點到學校,裡頭的人物除了家人跟郭富城外剩下同學,同學通通用學號記錄,那個12號今天很欠揍,9號今天又被老師罵,我只有在數甘年前閒到邊拿國小紀念冊邊對照閱讀,從此實在找不到閒工夫去釐清自己當時想要表達的重點是啥。

日記延續到國中,我當時極度狂戀羅興樑,喔媽呀,有人認識他嗎?宏國隊的後衛,我當時迷戀他迷戀到日記本每天都是以他為開頭,To 阿樑,自以為跟他很熟,還會和當時熱愛黃春雄的姊姊一起摺紙鶴拿到比賽現場送給他,完全活在一個自以為在跟他熱戀的瘋女人世界裡,所以現在國中的日記我都跳過不看,因為實在看不下去有精神妄想症的14歲的我。

日記沒間斷到高中,我寫得越來越勤奮。高一時我很喜歡班上一個跑的很快長得很高的女生,我總是因為她跟別人講話而吃醋。高二時我暗戀男校的口琴社社長,我因為他加入口琴社,每天都期待去買早餐時遇到他騎腳踏車從我面前經過說早安。高三時我和我這輩子影響我最多的同學深交,我們每天搞笑每天逛街每天喝珍奶,開始聯誼開始想做些讓自己覺得很酷的事情開始發現我們不想變得跟那些做作的乖女生一樣。

少年維特的煩惱,以上。

大學日記還是持續進行。開始夾雜一些對人生的想法,對自我的期許,對孤單對寂寞做詮釋。四年累積下來的省思其實相當的混亂,因為思緒改變的過快,而抓不到重點。

大四的暑假,Pchome的明日報開始流行,我開始把一些比較不過於自我的東西放到我的帳號下,不久之後Blog這個詞蔓延全球,從此”你有blog嗎?你有無名嗎?”變成問候語。

現在,我的日記本是一本深紫色絨布的小型日記,日記已經不算是日記,像是每日一句,有時是走在路上突然pop-up的一句話,有時是上班/看書/看電影/聽音樂/和某人對話的心得,大部分頁面漸漸被圖畫佔滿居多。

一路下來,日記本也累積的將近20本。10幾年了,我依然很習慣和自己對話。

而這種和自己對話的尺度與零碎程度,是無法被Blog種種之類的東西取代的,至少對我而言是如此。


像例行性公事,每每回到爸媽家,我會在深夜抽出一本日記本閱讀,心血來潮時也會翻出舊照片看著慘不忍睹的過去,看到20歲在紐約時代廣場前的我,過短的瀏海,穿著當時很流行的二手牛仔垮短裙,翹起右腿比著Ya,我看著照片中的自己笑了,而且是那種很慈祥(?)的笑,笑我20歲竟然可以長得那麼像國中生,笑我20歲還不懂得上妝,笑我自己難道不懂腿不長的我穿那件垮裙看起來腿更短。

2001年離開紐約前告訴自己五年後還要再來一次,那一年World Trade Centre 被炸毀,五年過後我沒有再造訪紐約,倒是去了許多自己從來沒有想過的國家。

這些年來,我也改變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