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婚登記地點: 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Household Registration Office) 、無須預約
※ 本國人攜帶文件: 戶口名簿、身分證
※ 外國人攜帶文件: 單身證明原文版、單身證明中文版、中文姓名聲明書( 下載)、居留證或護照
※ 其他文件: 結婚書約 (下載)一份
以下針對細項說明
1. 結婚登記地點一定是在戶政事務所,基本上只要有你跟你的另一半在場即可,無須任何證人在現場,如果有人一直說「ㄟㄟㄟ我那時結婚一定要證人在場耶!」那那個人想必一定是在
2. 本國人攜帶文件: 戶口名簿、身分證 (這是必備文件)
戶政事務所官網上還列出印章、2寸照片一張,這是可有可無。
如果你有整型過或者身分證上照片太醜太胖看了心情會不好,這時如果你有帶照片就可以順便換掉,因為登記完,本國人的身分證會立即更換,您的配偶欄就再也不是空白的了...(好難以接受喔)但是照片上臉型的尺寸有嚴格要求,必須符合才可使用 (大頭照規定看此)。
印章則是你有帶,戶政事務所的人就會幫你蓋,沒有也沒關係。
3. 外國人攜帶文件: 單身證明原文版、單身證明中文版、中文姓名聲明書、居留證或護照
單身證明的血淚史就請參考另外一篇文章。
每一個外籍配偶都需要有中文名字,請下載中文姓名聲明書,印出來填一填就好,取名要遵守中華民國命名原則,大體上是不能取個五個字的名字或者名字裡面有屎啦屁啦等不雅文字即可。
4. 最後一項,就是結婚書約一份,可以上各大戶政事務所下載,裡頭的填寫資料如下:
結婚人姓名: 皆填中文名(因為需要本人親筆簽名,所以外籍配偶最好練習寫一下自己的中文,設計師是當場鴨子上架,但是他以前上過寫字課,寫得倒還不錯)
身分證統一編號: 外籍配偶寫上居留證與護照號碼,所以最好資料都帶齊
戶籍地址: 外籍配偶除非入台灣藉,否則是不會入籍的,所以這邊就寫居留證上的地址,或者跟你同一個地址即可。
證人: 證人這個部份實在很鳥,只要兩個人簽名(但是需要可辨識清楚)即可,我的心中充滿疑問: 要是有那種衝動派的人決定要今日結婚,就算連證人都沒有,自己偷簽個兩個人的名字不就得了嗎?完全不須提供任何證件或身分證字號等文件ㄟ,太神了太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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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的手續與過程。
如果需要再拿到配偶國家或其他國家登記,記得跟戶政事務所申請英文版結婚證書與英文版戶籍謄本,這需要6個工作天,可以填委託書請他人幫你領取喔!
英文結婚證書一份: 100元
英文戶籍謄本一份: 100元 (第二份以上15元)
因為我之後需要到荷蘭與德國登記註冊,所以各申請三份,一份為備用。
3 則留言:
我懂妳說那句「好難以接受喔!」的感覺,哈哈well
哈摟!我也剛剛完成與我荷蘭太太的結婚登記(臺灣端)
謝謝你的經驗分享,確實幫了很大的忙!!
我想請問關於荷蘭結婚註冊所需要的相關文件跟手續。
可以請妳盡快回覆我嗎?
謝謝!!
恭喜你! 也很高興這篇文章能幫助到你。
至於荷蘭結婚註冊流程,這個部分是由我老公處理,所以無法給妳實質的幫助,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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